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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程晋良重大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15人获刑
来源: 安徽法院网 2019-07-08 15:21:20 责编: 徐文娟

据安徽法院网消息, 6月28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程晋良为首的重大涉黑案件进行二审宣判。案件共有15名被告人,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多项罪名。该案犯罪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

被告人程晋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一百万元,罚金四十八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他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一百万元,罚金十八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的刑罚。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程晋良及其组织成员组成非法势力,形成了内部结构清晰、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是一个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形成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一审审理期间,本案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了此案。

一审宣判后,程晋良等7名被告人以本案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立功表现,原判量刑过重等为由,提出上诉。

亳州中院审理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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