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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一死者肝肾被"假捐献",6名医护人员被捕!
来源: 安徽商报微信公众号 2019-08-14 17:19:00 责编: 徐文娟

据安徽商报微信公众号 53岁的蚌埠怀远女子李萍重伤入院,家属被告知其脑死亡后放弃治疗,并在一份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

被宣布临床死亡后,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获得20万“补助金”,但她的儿子石祥林却发现“捐献”有假。

患者李萍受伤后曾入住怀远县人民医院。

丈夫与女儿签字捐献死者器官

2018年2月10日晚上,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大儿子打成重伤的李萍,被送进了怀远县人民医院的重症医学科(ICU)。病历资料记载,李萍入院后的第5日——2018年2月15日凌晨,她已处于脑死亡状态,自主呼吸消失,生命垂危。

“告知家属随时有心跳骤停可能,患者家属表示理解,要求放弃治疗。”医师杨素勋在病历中记录。

杨素勋是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他在李萍的“死亡记录”中写着:凌晨5点,李萍心跳停止,“宣布临床死亡,开始行器官捐献”。

此后,李萍的肝脏和肾脏被摘取。

警方作出的尸检鉴定书还记载了李萍“捐献器官获取见证记录”,上面显示,器官获取5天后的2018年2月20日,北京一家医院在移植手术前对李萍的肝脏进行了病理检查;2018年2月24日,天津一家医院对李萍的双侧肾脏,也进行了移植前的病理检查。

在器官摘取的前一天,李萍的丈夫和女儿在一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名。但这张登记表后来引起了石祥林的怀疑。

李萍丈夫和女儿签名的《中国人体器官登记表》,上面的登记单位和编号均是空白,也未盖印章。



非正规器官捐献,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母亲死亡时,被兄弟打伤的石祥林还躺在医院病床上。

石祥林称他出院后知道母亲的肝肾“捐献”出去了,20万元“国家补助”转到了堂兄的账户,母亲捐献器官的事是杨素勋经办的。

于是,石祥林向杨素勋询问母亲器官捐献的手续资料。

杨素勋通过微信向石祥林发了4张照片——有2张是石祥林父亲、妹妹在医院签字的照片,另一张是转账记录,还有一张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登记表上有石祥林父亲、妹妹的签字和手印,落款时间是2018年2月14日——李萍肝肾被摘取的前一天。

不过,这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登记单位”和“编号”一栏都未填写,“印章”处也是空白。

石祥林觉得母亲的器官捐献“有问题”。

2018年5月,他去了趟北京,找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他们后来回复我,只要按正常渠道捐献的,他们系统里都能查到,但我妈妈的查不到。”石祥林说。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一份书面材料显示,石祥林母亲李萍的器官捐献,红十字会人员没有参与,且未通过正常渠道进行。

2019年8月8日,怀远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陈虎证实,李萍的器官“捐献”,并非通过人体器官捐献的正规途径,“是医生的个人行为”。

那家属获得的20万元“补助”,又从何而来?“捐献器官都是无偿的,不可能补偿几十万元。”陈虎说。

杨素勋向石祥林出示的转账照片显示,2018年2月16日,一名叫“黄超阳”的汇款人,通过银行向石祥林的堂兄转账20万元。“他(杨素勋)说为我们申请了最高标准的国家补助,20万元。” 石祥林说。

李萍的肝肾“被捐献”后,有人通过银行向家属转账20万元。


调查组介入,6名医护人员被捕

石祥林说, 2018年6月,他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此事,相关部门曾到怀远县人民医院调查。杨素勋曾通过中间人给了他46万元“封口费”,但他当天就向调查组人员如实说明了此事。

“如果没有问题,他会给我那么多封口费吗?”石祥林说。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省,第14督导组的第二小组进驻蚌埠市督导工作。石祥林说,他得到消息后带着材料,去蚌埠找到督导组工作人员,反映了相关情况。

几天后,石祥林得知,警方对此事正式立案侦查,“抓了6个人”,其中包括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杨素勋。

怀远县人民医院ICU外面走廊的墙壁上,还挂有医师杨素勋的宣传资料。


8月13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今年5月,怀远县公安局将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逮捕,“我们以涉嫌侮辱尸体罪,对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被捕嫌疑人中包括杨素勋。

记者从怀远县公安局和石祥林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此案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医护人员,除杨素勋外的另外5人,来自南京的医院,目前案件仍在侦查阶段。

对于此案的定性问题,怀远县公安局政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的结论仍有待进一步调查。据其介绍,此案由蚌埠市、怀远县两级公安联合侦办,将严格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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