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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查处一起有偿家教 教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蚌埠发布 2019-11-01 11:34:05 责编: 徐文娟

据“蚌埠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蚌埠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五河县教体局查处有偿家教情况的通报”。五河县长淮初中任数学教师蒋鹏被给予记过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具体如下:

蒋鹏,中共党员,2004年7月至今在五河县长淮初中任数学教师。五河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根据举报线索查实,2019年暑假前,社会培训机构书香苑负责人联系蒋鹏到培训班上课,该培训机构于2019年7月8日开始上课,8月16日结束,蒋鹏于2019年7月13日开始上课,调查组调查时,蒋鹏带了两个年级共44节课,补课费用尚未结算。2019年9月5日,县教体局将蒋鹏结算后的违纪款4400元上缴国库。

蒋鹏作为党员教师,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蚌埠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鉴于其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配合,认识错误态度较好,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经五河县教体局研究,给予蒋鹏记过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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