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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人民医院药剂科原负责人焦朝辉受贿 一审获刑3年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19-11-01 19:25:27 责编: 徐文娟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9年10月31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焦朝辉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决其受贿罪成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7万元,所退赃款699322.15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今年43岁的焦朝辉,本科文化,黄山市黄山区黄山人民医院药剂科原负责人。2019年3月5日,焦朝辉因涉嫌受贿罪被监委决定留置,接受调查,同年4月分别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今年9月11日,黄山区法院曾公开开庭审理焦朝辉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到2017年6月,焦朝辉利用其先后担任黄山人民医院门诊西药房药师、主管药师、门诊西药房负责人,该院药剂科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条件,按期将医生开具处方数量统计后报给合肥某医院公司的医药代表张某等人,并帮助对方在医院推销相关药品。期间,焦朝辉共收取对方支付的返利款合计人民币603万余元,其中其个人所得为71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焦朝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表明,被告人焦朝辉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予以认可,庭审时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到2017年6月,焦朝辉利用职务便利条件,按期将相关医生开具的处方数量统计后报给医药代表张某等人,并帮助对方在该医院推销药品。在此期间,张某等人共支付给焦朝辉返利款合计人民币603万余元。这些钱的大部分以所谓临床费、统方费等名义给相关医生及药房人员等,焦朝辉个人所得药品返利款69.9万余元,案发后焦朝辉已退出全部赃款。

据知,关于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焦朝辉收受的返利款中,应当扣除卫生材料费的“统方费”1.88万余元的辩护意见,经查,辩护人提出的该辩护意见能够成立,法院评判后予以采纳。

法院认为,被告人焦朝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出全部赃款,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焦朝辉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其中,刑期从2019年3月5日起到2022年3月4日止)

一审判决后,焦朝辉当庭没有明确表态是否服判与是否上诉,称需要商量下。

中国庭审公开网对两次开庭过程均进行了直播。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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