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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缩骨”钻门缝盗窃2万元 获刑一年半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19-11-28 17:11:47 责编: 徐文娟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今年6到7月间,男子李某某先后在湖北、安徽境内采用“缩骨”钻门缝的方式盗窃,共窃得财物20637元。日前,枞阳县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至7月,被告人李某某先后至湖北省咸宁市、安徽省池州市、铜陵市、枞阳县境内,采用“缩骨”钻门缝的方式进入门店盗窃作案8起,窃得现金、手机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063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某某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李某某实施第3起盗窃犯罪属未遂,对该部分犯罪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某某属坦白,且自愿认罪,部分赃物已经追回发还被害人,相对减轻了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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