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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取消计重收费!2020年元旦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19-12-19 16:23:24 责编: 徐文娟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12月19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文件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将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过去的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

目前,我省收费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采取“基本费率+计重费率+超重费率”方式计费。随着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但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依然存在,现行的计重收费模式不能从根本上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在高速公路实行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加大普通公路治超力度,形成综合治理态势,进一步保障运输安全。

此外,按照交通运输部取消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路径,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通行费通过路段新增设的ETC门架进行计费收费,若货车继续实施计重收费,沿用过去的出口称重模式,ETC门架无法按照重量计取货车通行费额,不利于货车的快捷通行,降低了货车通行效率。计费方式调整后货车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减少了收费站乃至公路全线拥堵情况,减少了停车收费的等待排队的时间,促进了通行效率提升。

当前,我省已经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对收费公路的货车车型分类进行了统一调整。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两个确保”原则,采取费额平移的方法,对全省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标准进行了转换核定,同步对普通公路客车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将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货车优惠政策继续有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落实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16〕83号)和《关于调整货运车通行费优惠期限的通知》,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货运车辆,持安徽交通卡缴付通行费,享受当次通行费85折,优惠期限至2020年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记者 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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