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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公共资源跨地市全流程交易
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 合肥报业全媒体 2020-01-07 09:36:50 责编: 徐文娟

据合肥报业全媒体报道 近日,省发改委印发了《安徽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后,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都将纳入“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称“平台”)进行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另外,全面实施电子化交易和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将制定遏制低于成本价竞标的相关办法

为拓展平台覆盖范围,我省将依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修订发布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持续推动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林权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等资产股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以及特许经营权纳入平台进行交易。

对于新纳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引入招标投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促进公平交易、高效利用。我省还将进一步落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主体责任,优化评标评审办法,研究制定遏制低于成本价竞标行为的相关办法。

鼓励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全流程交易

接下来,我省将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定,禁止在招标采购文件中随意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禁止设置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业绩要求、技术商务条件及评标加分指标。

同时,鼓励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自交易公告发布至成交结果公示的全流程交易,交易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另外,我省还将积极稳妥推进与长三角等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6月底前,制定出台服务系统技术规范

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完善交易、服务、监管等系统功能,突出服务系统发布、交互、汇集、存储各类信息的枢纽作用,实现交易、服务、监管系统既相互分离又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2020年6月底前,我省将制定出台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和交易系统对接规范,开放对接各类主体依法建设且通过检测认证的交易系统,为交易主体提供精准服务。为提升电子化水平,2020年3月底前,我省将制定出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造价数据交互接口规范。

无依据的事项和环节要一律取消

在精简管理服务事项方面,我省将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及服务流程,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

另外,推广公共资源交易多项业务合并“一表申请”“一网通办”,积极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办理,以及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资料一次收集、重复使用、及时更新。

坚决遏制“常委专家”“职业专家”现象

在评标评审专家管理方面,我省将加大对不依据评标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评审、无故拖延工作时间等问题的甄别和处理力度,坚决遏制“常委专家”“职业专家”现象。同时,积极引入铁路、民航等行业专家资源,持续开展资深专家遴选、稀缺专家征集。

此外,我省还将尽快修订完善建筑、交通、水利等分行业统一的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统一各行业不良行为认定、披露、惩戒制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加大对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转包、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变更等失信企业特别是失信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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