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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曝光第二季度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
来源: 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 2020-06-30 09:29:54 责编: 徐文娟

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第二季度拖欠工资“黑名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名单的公告:

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第二季度阜阳市2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个人)及2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阜阳市第二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表

阜阳市第二季度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名单

一、阜阳市临泉县查处自然人安明君拖欠劳动报酬案

安明君,身份证号:342101********5630;

家庭住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周棚办事处安小庄17号。

2020年4月12日,阜阳市临泉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陆续接到张子俊等人投诉包工头安明君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自然人安明君在北园安置区、中环湖畔公馆、农丰时代城三个项目承包砌墙、粉刷工程劳务施工期间拖欠54名劳动者工资约61万元。

4月14日,临泉县人社局对安明君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安明君限期核实并足额支付张子俊等工人工资,但安明君逾期未支付。

4月20日,临泉县人社局将安明君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随后,临泉县人社局在补充调查中发现安明君存在篡改账目、转移和挪用工人工资款的嫌疑,并将相关材料补充给县公安局。6月18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19日临泉县公安局对安明君执行拘留。

目前,安明君班组的欠薪问题由三家施工单位共同清偿,工人工资已发放完毕。

二、阜阳市太和县查处自然人王建杰拖欠劳动报酬案

王建杰,身份证号码:342123********0372;

家庭住址: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王窑村委会西王窑4号。

2020年春节前,多名工人到太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自然人王建杰在承包太和县金马爱梦庄园、昂里湾、公安局技术用房、西城公馆、碧桂园东方樾等项目工程施工期间,拖欠工人工资。

经协调处理,王建杰领取上述项目支付的剩余工程款后,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并与工人达成协议,约定腊月30日支付剩余工资。2020年3月6日,工人再次到太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王建杰欠薪事宜,经核实及王建杰本人签字确认,王建杰尚拖欠王庆勇等31名工人工资95166元。

太和县人社局执法人员再次约谈王建杰,要求王建杰处理欠薪问题,但王建杰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工人工资。2020年3月13日,太和县人社局对王建杰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太人社监令〔2020〕6号),要求王建杰于2020年3月18日之前将拖欠的工资足额支付,但逾期未支付。

2020年4月13日,太和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5月22日,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反映王建杰已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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