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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保委发布提醒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有“新规”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0-09-25 08:30:03 责编: 徐文娟

安徽商报讯(实习生 支欣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9月24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近期市场消费热点和假日消费特点,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旅游合同履行地的县级以上文旅主管部门投诉。

文旅部出台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填补了在线旅游领域“立法”的空白,明确了“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的原则,压实了平台企业责任,将公示信息真实性、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纳入监管。消费者在遇到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违法行为,可以直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旅游合同履行地的县级以上文旅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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