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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11 16:42:50 责编: 徐文娟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等4类食品3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5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庆、合肥、阜阳、黄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亳州、滁州、阜阳、黄山、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滁州市凤阳县府城绿尚鲜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海多吉食品有限公司(安庆市)生产的红烧牛肉薄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亳州市盖盛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广场新世界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泰贡食品有限公司(阜阳市)生产的北海道小圆饼(海盐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庐江县惠民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桐城市道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子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合肥市庐江县惠民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桐城市道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麻饼(芝麻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黄山永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祁门黎明食品厂生产的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芜湖县悦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公和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公和堂狮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安徽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宝龙店销售的、标称阜阳富琨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芜湖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都遇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轻咸芝士(原切吐司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合肥市巢湖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市发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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