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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大客车高速上突然熄火 竟是发动机内撒了沙土
一大巴车司机被辞退恶意报复 犯破坏交通工具罪获刑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0-12-03 15:17:35 责编: 徐文娟


一大巴车司机被车辆负责人辞退后,竟然在车辆发动机内撒沙,导致载有40多名乘客的大巴车半路出故障。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这名男子的行为已威胁40多名乘客的安全,最终他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获刑3年。

辞退后报复车主 发动机内撒沙

50多岁的杜某,家住石台县。2019年5月,杜某受雇于王某,驾驶其负责经营的石台县至上海市班线客运车辆。

2019年9月中旬,杜某在驾驶该车过程中不慎将倒车镜碰坏,王某自行出钱维修倒车镜并辞退杜某。结算工资时,王某扣除杜某300元以抵扣倒车镜维修费,引起杜某不满。

同年9月29日早上,杜某至石台县汽车站拦住即将发车的上海班线客车,向王某讨要被扣除的工资。石台县仁里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劝离杜某,并告知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同年10月25日18时许,杜某为报复王某,从家中携带一把水果刀骑电瓶车至石台县汽车站。因当时站内有人,便离开车站。约10分钟后,杜某再次返回车站,来到客车旁,打开该车尾部发动机后盖,用携带的水果刀将发动机上用来带动风扇和空调的3根皮带分别割开一道口子,并将连接电瓶的一截电线扯断。后又拧开发动机灌注机油的管道口盖,在车尾部靠近围墙附近种菜的泡沫盒内抓了几把沙土,塞进机油管道,将机油管道口堵满后旋紧口盖,关闭发动机后盖,骑车离开现场。

大巴车高速上出故障 威胁40多人安全

次日,王某驾驶上述客车前往江西龙虎山景区,车上乘坐游客、导游共44人。当车辆行驶至石台县矶滩乡境内时,仪表盘报警显示水温过高,王某下车检查,发现发动机皮带脱落3根,遂电话联系修理工,并驾车行驶至贵池区高坦加油站,重新安装3根发动机皮带,后继续驾驶车辆行驶。当日10时许,该车行驶至济广高速江西景德镇路段时,机油故障灯报警,发动机熄火,方向盘抱紧。王某便将车辆缓慢停靠至应急车道,疏散乘客并下车检查。在检查时,王某发现该车发动机机油喷出,机油管道口已被沙土堵塞。

经鉴定,该客车发动机损坏必为主观人为因素造成。发动机损坏对该车的性能影响为:当发动机润滑油路出现上述故障由量变到质变的短期运行周期,最终会演变发动机总成整体报废;同时会造成该车动力性总成损坏,当发动机突然损坏会影响该车制动和转向性能,并有可能造成该车运行中的制动系与转向系失灵的危险性。

犯破坏交通工具罪 获刑3年

庭审时,杜某的辩护人认为,杜某实施破坏车辆的行为,主观动机是心存不快报复王某,让其造成经济损失,并非以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为目的。没有破坏车辆的操作驾驶系统,或是制动、刹车等重要部件,亦或是用放火、爆炸等危险的方法去破坏。可见,杜某的主观动机及目的不是让车辆发生倾覆、毁坏,从而导致车毁人亡。因此,辩护人请求对杜某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杜某是一名长期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知道将沙土放入车子发动机管道内的行为可能造成车辆在行驶中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无论其出于何种动机,其主观上均有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同时,客观上也实施了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侵犯了交通运输安全。

法院认为,杜某出于报复心理,故意破坏他人汽车重要部件,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综合杜某破坏汽车的手段、方法、部位及汽车运行的状态、受损的程度等,均可反映出其主观恶性深,不符合适用缓刑条件。据此,石台法院一审判决,杜某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杜某不服提起上诉。池州中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文 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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