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安徽
合肥开发商采集居民人脸信息的情况是否合理?官方回复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20-12-10 15:37:06 责编: 徐文娟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现在合肥市各新房楼盘及开发商肆意采集居民人脸信息这种情况能否改善?开发商在未取得居民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人脸信息的收集是否合规合法?对此,12月10日,合肥市公安局予以回复。具体如下:

网友留言:

目前随着合肥市土地供应的加大,大量的开发商涌入合肥,但随之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就目前合肥市场上大部分房企采用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的居民人脸信息采集问题想问一下:1、开发商的该人脸识别系统以及居民人脸信息收集系统是否是政府的系统或者是否是在政府监管下的系统?2、开发商在未取得居民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人脸信息的收集是否合规合法?3、如果不合法请问一下该种情况能否得到改善,目前看了很多其他城市都禁止开发商进行居民人脸信息收集,以此保护居民生物信息,我们合肥市能否也进行相关的市场规范。

合肥市公安局回复:

1、根据《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令第49号)、《安徽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8号)、《关于在居民住宅小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的通知》(皖公科技〔2008〕39号),结合市实际,合政办〔2019〕21号文件《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居民小区进行安防设施的改建,住宅小区出入口加装具有门禁(道闸)系统的防护门(车闸),做到人车分离管控,通过安装人行通道人脸识别摄像机或者门禁卡、身份证读取器、车辆道闸摄像机等,实现人脸或者门禁卡、身份证、车牌等自动认证,住宅小区安防设施前端设备采集获取的数据一律不得作为商业用途,车牌、门禁记录等物联网数据须统一实时推送公安机关并共享至市数据中心。2、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平安合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智慧平安小区数据安全应用管理的通知》(合平安办〔2020〕20号)要求,“建设公司和物业企业签订《智慧平安小区数据安全承诺书》(附件),坚决避免数据被故意、过失或以其他渠道泄漏”,合肥市公安局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并一如既往持续加强监管,确保数据安全。

    相关新闻
3321亩流转农田的当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