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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封杀”共享电单车
“过度投放+乱停乱放+安全隐患”是被叫停的主要原因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1-04-08 09:08:13 责编: 徐文娟

共享电单车没了?”池州市民江声的记忆里,原先停满各种颜色共享电动单车的区域,现在成了一片空地。曾经市区人行道上停满黄色、青绿色、蓝白相间的几种熟悉的电动单车,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不见了。后来他看到的通告,解释了这个问题。4月6日,池州市交通运输局、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池州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即“共享电动单车”)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权益,池州市将在主城区范围内清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4月9日前清理共享电单车

“在实际运营中,车辆乱停放、运营维护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直存在,车辆投入、运行调度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规范还有所欠缺。”池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前期各部门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市民等社会各界各方意见后,针对目前池州主城区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作出现阶段池州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决定。“目前池州主城区尚存在3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市面上青桔约有4000辆,飞驰约1500辆,哈罗约800辆。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已告知在池州市主城区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企业,于2021年4月9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将由相关部门进行拖离或暂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通告决定系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国家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中“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实施意见》中“现阶段本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作出。记者看到,“实施意见”中相关内容显示,对于城市3公里以上中长距离出行,池州市坚持“公交优先”战略,通过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且由于电动自行车相较于普通自行车,具有车身重、速度快等特点,需要一定的驾驶技术和经验;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也对电池的安全性能产生影响,出于城市发展规划、道路通行条件、交通安全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池州市现阶段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野蛮生长” 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

在池州市贵池区工作的杨女士自2020年接触共享电动单车后,她的使用频次从每周两三次提升到每天两三次。“骑上共享电动单车,市区内基本都能抵达。”但感受到便捷的同时,她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些骑行共享电动车的人速度很快,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而且在路边看到随意乱停乱放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了。”杨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市区投放过多,共享电单车“潮汐式”扎堆乱停放,影响市民正常通行,而真正需要用电单车的郊区,因为交通不便,反而面临没有单车可用的尴尬境地。“共享的出发点是环保,现在却造成了更大的浪费。街边的共享电动车都是被随意停放,一方面影响市容,另一方面占用通道,甚至有些还是消防通道。”

影响市容市貌、过度投放造成资源浪费、停放区域设计不合理……不少池州市民提到共享出行时表示,支持“清退”,如果共享电动单车能告别“野蛮生长”,共享出行可能会有更多生存空间。“虽然电动单车有严格的停靠点要求,但道路上还是随处能看到歪倒在路边的单车。好好的人行道停满了各种共享单车,路都不好走。”有不少市民反映,市容市貌展现一座城市的气质,而长期以来共享单车的摆放基本依赖于市民素质,各家公司管理运营程度不同,电动单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扎堆停放、占道压缩城市公共空间等现象随处可见,成为共享电动单车发展的痛点和短板。

公交+共享自行车 出行很方便

共享电动单车即将在池州主城区“偃旗息鼓”,在池州市区生活多年的市民邵先生有自己的看法:“比起大城市进驻政策的‘铜墙铁壁’,小城市的市民对共享电动单车接纳的程度更高,渗透性更好,能够基本满足我们3~5公里内相对简单的交通场景出行需求。”但他认为更重要的是,共享电动单车的发展存在一个绕不开的“竞争闭环”,“现在共享电动单车的城市容量已经饱和了,无形之间也加剧了同行业的竞争力度。”邵先生向记者介绍,早在多年前,池州市区就有共享单车公司进入,那时候道路上看到的共享单车也就一家,最多两家。然而池州毕竟只是20多万市区人口的小城,最高峰时期有四五家单车企业同时进入,这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挑战。”

“小型共享电单车企业进入市场是否有备案?是否从源头严审资质严格把关?共享电动单车电瓶日晒雨淋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电单车的废旧电瓶如何处理?”曾经萦绕在不少共享单车用户心中的问题,如今“迎刃而解”,“没有了共享电动单车的拥挤摆放,道路宽敞多了,平时出门有公交,最后一公里骑共享自行车,还是很方便的。”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多部门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整治清理,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此外,池州市相关部门发出倡导,广大市民不要注册、不要骑行此类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和文明环境。

池州曾率先引入公共自行车

池州市的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2009年至2014年间。早在2009年9月,池州市在我省率先实施了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分布在该市大街小巷的公共自行车,成为当地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和市民出行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而当时该项目由一家武汉背景的自行车公司具体运营,实行政府主导扶持、企业投资运营的“政企共建”模式,政府按运营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2014 年前后,国内公共自行车市场发展中出现诸多问题,为不影响池州公共自行车项目,在相关部门协调下,2014年9月,池州的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主体转换成总部位于杭州的另一家公司运营。2017年6月,池州市政府提出,公共自行车项目不宜继续运营。历经8 年风雨,池州公共自行车项目最终走向落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乔剑/文

周继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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