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安徽
6岁以下儿童可享受车票优待
我省出台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 合肥晚报 2021-04-08 09:35:31 责编: 徐文娟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新规从4月开始施行。儿童乘坐客运班车免费或半价,是按身高还是年龄来决定?此次也有最新的明确。

【价格改革】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规明确,除农村客运外,由三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线路、已开通直达高铁、动车组列车的市、县(市)间线路以及跨省运营的客运线路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含预约响应式的农村客运服务)和道路货物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

而同一方向上运输方式单一且同业竞争不充分的班车客运,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按照固定线路运行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农村客运,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上限价格)管理。在农村地区开通的公共汽电车客运,原则上纳入公共交通价格管理。

【特殊旅客】6岁或1.2米以下儿童不单独占座,免费

在这之前,安徽省对全票及半票的规定是这样的: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分别凭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

记者对比发现,此次新规有了更加细化的要求,重点是加入了年龄的要求。新规明确,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

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另外,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证的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汽车客运站】旅客自主选择的服务收费,由市场调节

从现在开始,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可由班车客运经营者、旅客自主选择的服务收费,应实行市场调节价。

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客运代理、客车发班、车辆安全例行检查等车辆站务基本服务,以及退票、站务等旅客基本服务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定价授权市、县政府制定。

各地也可结合实际,部分实行或者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

【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定期评估完善

对于出租车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各地要建立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并定期评估完善。

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近年来,网约车已经成为不少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各类网约车商家也是五花八门。接下来,全省将规范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照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APP等,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鼓励向旅客免费提供改签服务

接下来,《安徽省定价目录》将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道路运输价格和汽车客运站收费进行明确。制定或者调整价格,应依法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按照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应至少提前7日在汽车客运站、售票渠道等向社会公布执行票价;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此外,安徽省还将鼓励汽车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向旅客免费提供改签服务。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客运运价出现或可能出现明显上涨时,主管部门要对相关经营者约谈、提醒告诫,或开展成本调查,及时提出调控建议,保持价格水平合理。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相关新闻
我省首次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