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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探测器“探宝”盗掘古钱币191枚 两名盗墓贼栽在池州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1-06-01 08:54:08 责编: 徐文娟

安徽商报讯(记者 吴梦君) 5月31日,记者从池州警方获悉,2020年12月8日,池州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两名外地陌生男子出现在石台县丁香镇某水库,用随身携带的探测器在水库内进行“探宝”,疑似盗墓贼。石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案件侦查,在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发现项某某(男,江西省上饶市人)、陈某某(男,吉林省吉林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近日,两人同时被抓获归案。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项某某和陈某某驾驶车辆从浙江往湖北方向,在途经安徽、江西路段的时候,两人通过手机二维地图、百度地图等,搜索附近有遗址的水源地。据交代,他们在网上购买了两套金属探测仪,到达水源地后,采用金属探测设备对这个水库进行探测,获取相关古钱币、古遗址。

2021年3月6日,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石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分赴浙江金华、义乌市、缙云县、温州市等地开展摸排抓捕。3月8日,犯罪嫌疑人项某某、陈某某均被抓获。

经审讯,两人对结伙驾车到石台县某水库进行“探宝”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江西婺源县、玉山县、安徽石台县等水库、工地盗掘古钱币191枚。此外民警发现,项某某和陈某某在网络上加入大量“户外探险”、“探寻古遗址”等方面的微信群,两人通过与群友的交流获得古物相关信息。

随后,石台警方邀请安徽省文物保护站的相关专家,对案发水库进行现场勘查,对涉案古钱币进行了鉴定。经专家评估鉴定,犯罪嫌疑人所盗掘的水库为明清时期古文化遗址,两人探得的古钱币、砚台等均为一般文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项某某、陈某某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此外,经审查,项某某、陈某某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和盗窃罪,已被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石台警方提醒,我国历史文化久远,有着丰富多样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群,盗掘者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行为,不但会造成文物流失,还会使许多文物、遗址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甚至会造成文物、遗址的直接毁坏。我国刑法对盗掘、破坏、贩卖文物等犯罪行为都规定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广大市民莫要因贪念或猎奇心理触犯法律,若有发现文物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共同保护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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