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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举措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1-09-17 09:12:56 责编: 徐文娟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上、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上、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压实“关键少数”第一责任上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上取得新进展

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级权责事项精简374项,精简率达31%。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压减至192项,为全国最少之一。创新打造政务服务地图,提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每年为人民群众办几件法治实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谋划解决一批法治领域的难事、办好一批法治领域的实事。

2019年以来,我省连续三年扎实开展省、市、县三级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其中省级已经办结法治实事19件,正在推进10件。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近年来,我省制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地方政府立法技术规范》,出台全国首部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全国首部林长制地方性法规;修改或废止8部省政府规章、17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37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在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上,我省出台《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各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全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中央对我省的决策部署和定位要求相协调相一致,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相协调相一致。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专题调研。

行政执法越来越文明规范

我省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加快推进旅游执法领域和经济发达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147项。

我省积极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司法所等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治工作部门,倾听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诉求和期望,结合执法司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征求对法治安徽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关键,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富成效

近年来,我省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富成效。我省已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1万个,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8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043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全省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12个,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943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窗口)行政村全覆盖。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6万余人,“法治带头人”2万余人。

2020年以来的数据显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77.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另外,我省建立健全通报、考核、督察、约谈制度,全国第一个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彭继友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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