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着力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3-01-11 09:51:59    责编: 武静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依靠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力量。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民营企业创新步伐不断加快,一大批民营企业敏锐捕捉市场需求,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抓住“牛鼻子”、突破“卡脖子”,在科技创新主战场大显身手,在自主创新之路上不断突破,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也要看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类市场主体均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但这种短期困难不改长期发展的大势。一些民营企业积极利用这段时机,大力进行“智改数转”和设备更新改造,以积蓄下一阶段更大的发展新动能。一些民营企业在政府引导下,积极走“专精特新”之路,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市场冲击。政府也在积极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创造条件,特别是在降低企业负担上,2022年上半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并扩围,下半年再推出阶段性创新减税政策,真金白银的优惠政策步步加力,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赋能,为更多企业提升竞争力增添底气。当然,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减税降费外,当前还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围绕链式发展促进创新能力整体提升。在政策、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方面加强倾斜,推动民营企业聚焦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等产业基础领域开展研发,加快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专业化发展明显、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企业群体。支持一条龙链式创新,以重点产品为龙头进行全产业链持续创新能力建设,搭建专业化配套协作平台。引导中小民营企业提高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在产业链上下游产品设计、材料开发、工艺开发、装备制造、示范应用推广等环节开展协同攻关,推动产业链式突破、一条龙发展。从加大政府采购和本地化配套协作等方面入手,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构建良好的产业链创新生态环境。

二是加快数字化发展步伐,抢抓智能制造转型机遇。抓住经济周期处于底部阶段的特殊时期,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行“智改数转”。确立高效的数字化转型服务方式,结合企业的数字化需求场景和特征,为每一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画像,开发匹配度高、适应性强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重视精准构建民营企业产业图谱,对处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要同步推进,避免个别企业转型的“孤岛效应”。重视数字化转型的“最后一公里”突破,把产品生产和市场需求有效精准对接,加快培育一批面向民营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服务商,联合数字化行业领军企业,从政策到方法上为民营企业提供发展的精准指导和帮带。

三是推动生产要素向民营企业聚集。当前,部分区域工业用地资源紧张,纷纷推行“亩均效益”的入园标准,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和企业可以积极探寻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建设建好各类创新载体,实现民营企业集群式发展,避免大面积关停。加深金融与科技不断结合,完善数字金融监督体系,对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对高科技人才资源集聚开发,丰富人才智力集聚载体,精准画像各类专业人才,构建政企人才开发模式。重视数据要素供给的作用,可借鉴美国“大数据创新网络”计划,在全国不同区域建立区域数据网络服务中心,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数据服务生态系统。

四是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形成企业主导的合作方式,加强技术服务体系的中间转化作用。建立“产业—技术”转化平台及团队,将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中面临的难题通过持续、系统、专业的“翻译”变成科研团队的技术攻关课题,形成良好的供需互动模式;构建多层次、市场化的价值实现体系,充分激发政产学研用各创新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促进科技与产业创新的有效机制;打造丰富专业的中介市场,提供技术孵化、转移、应用的专业性服务,这些机构应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起到关键性的技术服务作用。

五是完善服务民企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提升服务层级,建立民营企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有效衔接“减负”和“给予”方面的政策,在市场准入、要素支持、产权保护、信息化服务等方面,做到同频共振。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重点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增加法律保护的有效性。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谨慎处理民营企业之间的法律纠纷,设置容错空间。

陈 东 徐 宁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