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

不断走深做实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3-03-07 09:35:57    责编: 武静

生态保护补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多元主体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明确要构建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也强调,要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生态资源大省,安徽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握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充分依托比较优势和发展基础,坚定市场逻辑,发挥社会力量,不断走深做实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近年来,安徽高度重视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不断探索开展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在流域横向补偿、生态权益交易等领域取得了突破和成效。作为全国示范的新安江流域横向补偿实践,在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多主体设立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但当前基于市场逻辑的生态保护补偿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存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交易市场尚不成熟、资金来源较为单一、补偿方式仍然有限等关键问题。我们应不断深化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明晰生态资源产权。产权界定是否清晰既影响生态保护补偿利益相关者之间权责分配,也影响直接受益者与社会资本参与补偿的意愿以及参与程度的高低,是基于市场逻辑的生态保护补偿走深做实的前提。明确界定生态资源产权,一方面应大力支持我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GEP核算试点,推动黄山等地GEP核算成果加快应用,量化确定生态产品与服务价值;另一方面需加快建立健全我省各类生态资源确权登记平台,科学界定生态产品与服务供需双方,厘清产权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责权利关系。

推进生态权益交易。交易主体、交易机制和交易成本是生态权益交易市场形成的重要因素,交易主体的动机和意愿是交易发生的前提,交易机制是交易行为产生的关键,交易成本的大小影响交易的进行。在交易主体上,应在明晰生态资源产权的基础上,明确生态资源保护和受益主体、供给和需求主体,强化受益主体和需求主体的“付费意识”、保护主体和供给主体的“收费意识”。在交易机制上,应建立充分反映生态保护修复成本的自然资源开发补偿和有偿使用机制,在新安江流域先行建立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制度,引导更多地区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和特殊用水需求,探索创新碳市场抵消机制中自愿减排的林业碳汇交易模式。在交易成本上,应持续完善安徽省生态产品交易所,通过平台功能和服务范围拓宽,降低供需双方信息搜寻、谈判议价等交易成本,做大做强我省生态权益交易市场。

拓宽补偿融资渠道。补偿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且忽视资金使用效率,会加剧财政压力,进而影响生态保护补偿的可持续性,因而引入社会资本形成多元融资渠道就显得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受益主体等多元化主体的资本参与设立基金,依托投向保护主体的产业项目或专业机构在金融市场运作等方式,形成可持续性补偿模式。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保护地区的绿色企业和项目创新开发绿色信贷产品,通过设立生态银行、成立信托基金和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来拓宽受益地区补偿资金筹集渠道,推出绿色政策鼓励环保企业上市,探索向社会发行生态彩票以便筹集更多社会资金。

发展“造血式”补偿。采取除资金补偿外更多补偿方式,促成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双向良性循环供需关系,能够增强生态保护地区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其一,可依托我省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与投资价值,吸引受益主体和需求主体在保护地区投资开发绿色产业,同时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长期供需关系。其二,借鉴赤水河流域等地区受益者付费模式,鼓励受益主体和需求主体在生态产品供给地通过投资、指导等方式参与生态保护。其三,探索在生态保护、供给主体与生态受益、需求主体之间拓展建立经济社会合作关系,依托产业转移、产业合作、共建园区、人才培训和公服合作等多元化方式开展合作,实现生态保护与受益双方互利共赢。如加快推进杭黄绿色产业园发展,率先形成新安江流域市场化补偿典范。

沈甜甜 程润华

(作者单位:安策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