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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联合行动 300余食品经营户被责令改正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19-11-14 09:39:28 责编: 徐文娟

安徽商报讯(通讯员 张玲玲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文 余红霞/图) 记者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从9月中下旬起,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合肥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方案,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300余户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被责令改正。

今年10月中旬,合肥市场监管局就特殊食品监管发文要求,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应与实际经营相符,特别是对没有取得特殊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红牛饮料、东鹏特饮、劲酒等保健食品的小商超、食品店需增加保健食品许可证经营项目。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特殊食品销售和贮存要专区(专柜)存放,设立提示牌并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不能与饮料、酒类等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专柜)只能摆放1-3段婴幼儿配方乳粉,4段婴幼儿配方乳粉、学生乳粉、中老年乳粉等不得混放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内。

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而在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目前全市1852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均已建立完善追溯体系。

此外,目前合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4033户次,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80人次,出动执法人员8077人次,责令改正3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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