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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18家旅游企业因合同格式条款存在问题被约谈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20-01-09 14:42:15 责编: 徐文娟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在春节旅游旺季来临之前,1月9日上午,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合肥市旅游企业合同格式条款行政指导约谈会,要求到会的国旅(安徽)、华夏、顺达、易行天下等18家旅游企业在一个月内对合同格式条款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此次会议通报了合肥市旅游企业合同格式条款整治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据悉,2019年10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文旅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旅游企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全市180家旅游企业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动共梳理出8条共性和11条个性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这些问题主要有将旅行社责任险费用包含在旅游报价当中、旅行社关于食宿标准的表述模糊不清、限定旅游者的交易选择权条款无效、排除旅游者投诉权的条款等。

合肥市消保委律师团专业律师认为,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的法定义务,其保险费应当由旅行社承担而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在旅游团报价中包含保险费,涉嫌免除自身法定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此外,对于住宿、用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使用“准x星级”、“豪华”等不确定的用语模糊事实规避责任,误导旅游者,涉嫌免除自身责任并侵犯旅游者的知情权。“有些合同格式条款规定游客中途退团,所交的一切费用概不退还。这是通过强调一切费用概不退还来限制旅游者退团的选择,排除了旅游者依法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返还退款的权利,属于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合肥市消保委律师团律师进行了专业点评。

会议要求各旅游企业立即停止实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合法制定与消费者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并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据悉,此次被约谈的旅游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建立旅游企业市场主体库名录,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赵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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