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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保委:口罩问题投诉举报近五成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网 2020-03-05 17:03:09 责编: 徐文娟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3月5日,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获悉,1月24日至2月26日,全省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接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咨询共计24849件,其中97.84%是关于口罩方面,口罩的投诉举报占同期投诉举报总量的47.75%。主要反应问题有销售假冒、三无产品、高价销售、捆绑搭售、强制下载APP、无证生产销售、超范围销售、网购口罩不发货等。

正规渠道购买防上当

安徽省消保委依据前期投诉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注意科学防控理性购买。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要有正确的认知,不要盲目追求最高等级,应针对不同的场合及防护的需要做到按需使用、按功能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避免浪费。

消费者购买口罩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药房、平台购买,要认准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依据相关规定,售用于防疫的医用口罩经营者必需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在网上销售的还需同时进行“网络交易备案”。千万不要在无证照企业、个人或微信群、朋友圈等不正规渠道购买。拒绝捆绑搭售、强制下载APP等不法行为。

注意查看产品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准执行标准,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是否完好、产品表面有无破埙、变形等问题。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时,要仔细问清楚发货及到货时间等信息。相关企业生产信息、批准文号等信息,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医疗器械“栏目中查询。(http://www.nmpa.gov.cn)。同时消费者还要关注相关政府部门和近期发布的一些打假、识假报道和知识宣传掌握第一手的资讯。

价格虚高可举报

日前,省政府对哄抬价格的标准进行首次认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消毒酒精产品终端价格管理,政府统一调配的普通口罩价格不得超过1元/只。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不得超过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价格或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0%。证据留存好维权。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做好相关证据留存。如索要发票、做好消费记录、聊天内容和截图等。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消费维权电话:12315

安徽省消保委投诉电话:0551—64663315

网址:http://www.ah315.cn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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