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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业“赌气” 车堵车库口5年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0-12-14 09:03:00 责编: 徐文娟

合肥一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车辆停在了小区地下车库入口,5年未移动。因为车子停放的时间太长,已经损坏报废,业主便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损失。12月11日,记者从合肥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明珠法庭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作出了判决。

[车主]

物业公司堵车致车辆报废 应赔15万

据了解,此前,居住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的李某(化名)夫妇认为小区物业服务太差,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催要未果后,将其起诉至法院。李某夫妇诉称,2015年8月的一天,其家人驾驶自家本田雅阁车回小区,打算进入车库,但是物业公司以他们没有支付物业费为由,强行阻拦车辆进入小区车库,车子只好停在车库进口位置。双方均报警,民警到现场了解后,以系民间纠纷且已提起诉讼为由没有处理。次日,李某夫妇发现车辆前后被放置障碍物,致使车辆无法动弹,报警后,民警以先前同样理由告之走司法途径处理。

此后,双方就物业费等问题继续诉讼。而李某夫妇的车辆一直停在原地。李某夫妇起诉至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的堵车行为导致车子被困,现在造成其轿车报废,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求物业公司赔偿15万元。

[物业]

放置障碍物系为安全考虑

物业公司辩称,自李某夫妇入住小区以来,物业公司已就其所欠物业费两次诉至法院。

2015年8月事发当天,李某夫妇将车堵在车库进口处,严重影响其他业主车辆通行。物业公司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和车主沟通,均无果,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又拨打交警电话请求协助挪车,交警称小区内车辆不属其管,未解决。

物业公司称,为了不影响其他业主车辆正常出入,无奈之下重新设置进出车库路线,并安装了车辆进出系统,让其他业主车辆顺利通行。为了提醒别的车主不要碰到堵在原车库进口的车辆,物业公司在车辆前后位置放置了花坛,但障碍物与车子有一定距离,车辆挪动是不受影响的。待重新规划好车辆路线后,物业公司将花坛移位,但李某夫妇的车辆至今未挪动。物业公司称,因李某夫妇个人行为给其他业主生活带来不便,要求法院驳回其诉请。

[判决]

损害后果系自身造成

法院经审理认为,即便与物业公司因费用发生纠纷,李某夫妇及其家人也无权将车辆停放在小区车库入口处影响公共通行。该行为同时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影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具有违法性。物业公司将该车辆前后方放置石墩和花坛虽有不妥,但不足以使车辆无法开走。

法院认为,李某夫妇作为车辆所有人,对其价值20余万元的车辆理应尽到管理义务,李某夫妇将车辆“赌气式”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入口处长期不管不问,放任损害结果发生,损害后果系由其自身故意实施的行为造成,故其要求物业公司对车辆损害进行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法院驳回了李某夫妇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李某夫妇表示服判。王君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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