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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建设出台行业管理十条“红线”
即日起至8月底将持续严打违法行为
来源: 合肥晚报 2021-03-04 09:38:19 责编: 徐文娟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布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十条“红线”。自即日起至8月底将持续严打行业违法行为,保障好一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大建设高质量稳定发展。

建筑行业 这些“红线”绝对不要碰

自即日起至8月底,市城乡建设局将在全市建筑行业实施一系列严管措施,形成十条安全管理“红线”。

其中,严禁“三包一挂”,严禁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严禁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擅自脱岗,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等。

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上岗作业;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在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不系挂安全带;严禁使用和配备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安全防护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

此外,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办理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等手续擅自使用;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下达的整改意见和暂停施工指令等行为,也将纳入监管红线范围。

违规单位 不仅扣证还会限制承揽业务

全市大大小小的建筑企业和工地项目不能心怀侥幸,因为对于违反十条“红线”的责任单位,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进行严肃问责和惩戒。“现阶段,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各方主体均应对相应责任人员从严处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安全管理失控,市场行为混乱、安全隐患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项目,还要倒查监管人员的责任。

惩戒措施主要包括限制承揽新的工程业务,按上限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业务,情节严重的,建议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企业资质证书;按上限暂扣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此外,视情节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对于事故责任单位为国有企业的,直接通告相关责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给予党纪政纪问责处理意见。

对于社会投资项目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该投资及建设单位的各类建设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更加严格的管理,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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