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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朗公寓拒退学生租客押金 转账记录和电子合同都不算数?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2021-03-22 09:09:00 责编: 徐文娟

安徽商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张剑/文 周继龙/图) 近期,即将从合肥某高校毕业的小张,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上半年,他通过合肥上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上朗公寓)租了一间房。事后,由于租房合同和押金条丢了,合肥上朗公寓拒绝退还他700元押金;虽然,小张保留的电子合同和转账记录上都能证明,当初这700元他的确交了。

日前,小张通过安徽商报的官方微博求助,希望能讨回700元钱。虽然钱不多,但对于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却是一笔“巨款”。小张告诉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去年9月,因为需要他从一家名为合肥上朗公寓的中介机构,租了一套房子。房屋租金为640/月,但同时需要交700元的押金。

小张给记者看了他和该公司签订的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上显示,小张的房租是每三个月一付,押金700元。小张说,前不久半年租期过了,他准备退房。但是在退房过程中,小张发现自己的租房合同和押金条都找不到了。业务员却告诉他,没有押金条和纸质合同,他是拿不到700元的。

但是记者发现,小张保留了自己给中介结构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明确注明了“2620元”为“租金+押金”;而该上朗公寓电子合同上能证明,当时有700元押金。小张就不明白,为什么非要纸质合同和押金条才能讨回这笔钱。

3月19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来到合肥上朗公寓办公场所。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以租房合同和“押金条”退押金,是公司规定。采访中,该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也无法联系上领导,所以无法接受采访;与此同时,记者在电话联系当初帮小张办理租房的业务员,业务员先是称,以租房合同和“押金条”退押金,是担心租客后期再拿合同来要押金,而且他也明确告知小张,退押金时,押金条和租房合同缺一不可;但当记者表示,可以让小张写一份说明表示已经退回押金时,该工作人员说,自己只是打工的,随即挂断了记者电话。

针对小张的遭遇,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表示,若小张在租房期间,没有违约责任,那么就可以讨回700元押金。在张律师看来,合肥上朗公寓以纸质合同和押金条作为条件,拒绝退还押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便没有合同和押金条,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来说明押金已退的事实。”张亚说。

当天,经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联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解小张退押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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