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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重点工程监管升级 风力超四级土方停工
来源: 合肥报业全媒体 2021-03-31 08:54:40 责编: 徐文娟

记者从合肥市重点局环境保护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新版《市重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已经下发实施,要求进一步规范大建设工程中扬尘、水、噪声等污染防控,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守护好青山绿水蓝天。

防尘:

风力超过4级时停止土方施工

以后,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完整编制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土方运输等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综合考虑组织机构、水源点、施工便道、保洁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投入等,对施工扬尘、水、噪声的控制都应有可行措施。

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现场出入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裸露的场地超过三个月的就要进行绿化。房屋、高架桥等建筑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工地现场内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的渣土、施工形成的土堆,要全部使用达标密目网覆盖,或者种植成本不高、覆盖性强、生长较快的草本植物,实行临时绿化,有效控制扬尘,提升景观效果。

土方施工期间,风力超过4级时,须停止施工;运土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车;建筑施工垃圾采用容器吊装或袋装运输,严禁随意拋撒扬尘。

沥青面层施工清扫时,采用吸尘车操作,减少扬尘;灰土和无机料拌和,采用预拌进场,碾压拌和过程中要洒水降尘。现场搅拌站及水泥库房采用封闭式工棚,棚内设置降尘装置。

治污:

泥浆未经沉淀严禁直排河道

为了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要按照雨污分流的方式进行布管,生活污水先排入场内砌筑的化粪池,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井内,泥浆未经沉淀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泥浆不得外漏。

根据要求,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规定新建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或低VOCs的建筑凃料。

降噪:

居民区强噪音作业不超过晚间22时

施工建设中的噪声污染防治,是社会关注热点。市重点局强调,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一般不得超过22时,早间作业不得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居民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计划,尽量错开7月到9月,对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当预测将出现长时间高温低湿气象条件时,调整作业计划,避开相应时段。

同时,注意做好施工现场机动车使用管理,市区内不得使用冒黑烟车辆及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或低速载货汽车(含农用车)、变形拖拉机运输土方、砂石等物料。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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