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合肥
工资性年收入220万元以上,合肥认定国家级领军人才有了新依据
来源: 合肥日报 2021-04-28 10:06:53 责编: 徐文娟

为落实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与产业发展需求、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加快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集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并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适用范围:13个重点产业

《目录》明确,已纳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库的企业人才,可认定为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地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四个层次,产业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意文化、现代种业等13个重点产业。

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可在“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人才认定:分为四类

国家级领军人才:

1.在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工资性年收入220万元以上、上年度工资性个税缴纳在75万元以上的企业负责人,且担任相关职务累计5年以上。

2.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且累计任职3年以上。

3.相当层次人才。

省级领军人才:

1.在年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企业,工资性年收入120万元以上、上年度工资性个税缴纳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层管理和技术人才,且担任相关职务累计5年以上。

2.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且累计任职3年以上。

3.相当层次人才。

地市级领军人才:

1.在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工资性年收入50万元以上、上年度工资性个税缴纳在6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技术研发骨干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且担任相关职务累计5年以上。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主任,且累计任职3年以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且累计任职3年以上。

3.获得本领域相关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

4.相当层次人才。

高级人才:

1.在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工资性年收入30万元、上年度工资性个税缴纳在2万元以上的管理人才、研发人员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副主任,且累计任职3年以上;省级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主任,且累计任职3年以上。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且累计任职3年以上。

4.获得本领域相关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获得本领域相关专业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

5.在世界排名前300名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且5年以上行业经验;在世界排名前300名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取得全日制学士学位,且8年以上行业经验。

6.相当层次人才。

待遇:享住房保障和岗位补贴

免费租房和租房补贴:根据《关于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工作实施细则》规定,2020年10月1日后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180~160m2、140m2、120m2、90m2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购房补贴:根据《关于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2020年10月1日后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分别按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岗位补贴:根据《合肥市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对在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申请人享受岗位补贴政策不超过5年,每年需按要求提交一次补贴申请,岗位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申请人在申请岗位补贴时,以申请人上年度(税款所属期)在本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当次岗位补贴发放的标准依据,并一次性发放。  (记者 苏龙鹏) 

    相关新闻
合肥市第三代社保卡今日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