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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法治安徽美好画卷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2-09-26 08:45:07 责编: 李桑

9月20日,颍上县水利局在该县邮政广场开展“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强化地下水超采管理”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讯员 王林洪 摄

9月1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法庭工作人员走进双堆中心学校,教育引导同学们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通讯员 范胜明 摄

9月20日,当涂县公安局江心派出所民警走进巢马铁路马鞍山长江公铁两用大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和法治宣传,助力企业发展。通讯员 卫学超 摄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安徽建设不断迈出新的步伐。放眼江淮大地,法治安徽美好画卷正在激情绘就。

推动全社会尊崇法律信仰法律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刚刚落幕,安徽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法治安徽建设夯实重要人文基础、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价值支撑。

让法治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信仰、一种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良法善治才能真正实现。而法治文化的根植,则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相连。

2015年9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出台的地方性法治宣传教育法规。与此同时,还出台了《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年度测试办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

建设法治安徽,需一以贯之。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被列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规定内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

“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千百十工程”“四入行动”等活动有序拉开,江淮大地法治宣传教育蓬勃开展。150个普法讲师团、4.6万名普法志愿者,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多种平台,把法治元素融进皖风徽韵,将法治文化注入徽文化内核,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使中国的法治进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省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广泛宣讲民法典、对照民法典开展执法检查、进行民法典关联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专项清理,确保民法典在安徽全面有效执行。

致力良法善治汇聚发展动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追求良法善治。

科学立法是善治之基。我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法,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

在全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选聘政府立法咨询员,打通立法民意“直通车”;众多的条例、规章、制度回应了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地方立法在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用法治的力量保障促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将“林长制”“河长制”写入《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全国首件林长制地方性法规在安庆实施,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保护生态环境。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2017年5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在全国具有开创性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着眼育新机、开新局,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肥国家实验室建设、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行动,全面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制定《安徽省商会条例》;及时修订和出台《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治先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相继作出决定和出台意见,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在法治化轨道上进行,全省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依法办理涉疫案件不疏漏,市场监管机关严格疫情防控监管,取得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工复产的重大成果。

依法科学治理守护公平正义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

近日,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政府机构职能、依法行政制度、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工作、突发事件应对、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信息科技保障等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率先突破,进入全国前列。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厘清权力边界,确保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近年来,我省持续精简省级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和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精简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寓执法、管理于服务中。在全国创新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政府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改变“民告官不见官”的痼疾。

立体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了社会基层治理能力——“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打官司、解纠纷;12348法律咨询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实现全时段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2014年9月,安徽被中央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刀刃向内,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批条子”“打招呼”……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不断夯实。

让每一位公民都享受平等的法治阳光,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是两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安徽司法行政机关持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依法实施司法救助,人民群众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法治红利。

(记者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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