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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为敢于担当却遭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19-08-12 10:07:37 责编: 武静

安徽省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试行)》,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8月12日安徽新闻网)

“一张邮票八分钱,能让纪委跑半年”。当下,不少地方确实存在少数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意图威胁、报复干部、打击对手、发泄私愤、混淆是非、浪费审查调查资源、破坏政治生态等恶劣行为。如果对诬告者置若罔闻,就会导致“告黑状”、“打黑拳”、造谣中伤等泛滥,严重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干事业的决心。而且,诬告行为本身也占用了纪检监察资源,将大量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辨识真伪上,以致耽误其他执纪监督工作。

对于如此种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亮明态度,我们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定推进反腐执纪。一方面,反腐需要鼓励社会举报,创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另一方面,也决不能对于那些打着“小九九”、对干部“告黑状”等行为掉以轻心、不闻不管,须对诬告者依照党纪国法严加惩罚,让其付出昂贵代价,以实际行动支持干事者。

安徽省此次印发的相关《规定》,对省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以及省纪委监委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经核实确属诬告陷害、错告误告行为,且给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项,包括在换届选举、选拔任用等可能受到影响,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正常工作生活等受到影响,经核实已有明确结论仍受到反复举报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应当予以澄清正名。

可以说,该规定的出台,将从制度层面建立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安徽各地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提供制度依据。只有重视社会监督,认真对待举报线索,不实举报、“告黑状”等行为才会没有滋生空间,社会监督才能发挥足够的正向作用,各种诬告陷害行为也能很快“露出狐狸尾巴”并自食其果。

同时,该规定的出台也宣示着安徽省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释放“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的信号,将极大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作者 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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