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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自利"以"利他",无偿献血福利可以更多些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19-09-25 10:31:15 责编: 武静

昨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合肥市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在合肥市献全血、血小板或者造血干细胞一次以上的献血者,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多次献血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享受优惠。(9月25日新安晚报)

血液是生命之源,在我们的身边,每天都有无数病患在等待着拯救生命的血液,而无偿献血则是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各城市的人口献血率总体仍偏低,据国家卫计委的统计,我国大陆人口献血率只有9‰左右。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一个国家的人口献血率达到10‰~30‰的水平,才能基本满足患者临床用血需求。

只有通过自愿无偿献血者的定期献血,患者用血才能得到保障。我国《献血法》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此,很多城市在遇到用血告急时,无奈的解决办法就是呼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等团体献血以解燃眉之急。相比之下,除此之外的社会各阶层献血积极性仍不高。

实际上,为了解决无偿献血的问题,各个城市也是想尽了办法。如深圳市就规定,献血者只要参加过一次无偿献血,在临床用血时都可以享受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待遇,这也提升了献血者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而一些城市为了鼓励市民献血,甚至捆绑了中考、驾照、买房优惠等,因此引起了很大争议,如浙江省浦江县规定,无偿献血超过4000毫升,直系子女中考可加分。

这些措施的背后,凸显了各地无偿献血总量不足的窘境,当前,如何让市民愿意献血的确是个难题。影响公众献血意愿的因素有很多,但核心要素还在于优惠政策是否具有吸引力,能否在“利他”的同时更好地“自利”。从这个意义上说,合肥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鼓励无偿献血,并与免费用血挂钩,值得鼓励。

从一些地方的经验来看,在给予无偿献血者以精神鼓励的背后,再给予其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公共福利并无不妥:无偿献血者达到一定要求可以凭证免费游览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旅游风景区;在非盈利性医院看病时,可以免交门诊挂号费;出行时可以免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等。互惠才会互利,更好的“自利”然后以“利他”,“缺血之困”也才能得以极大缓解。(作者 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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