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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治理校园暴力,可否降低追刑责年龄起点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19-11-25 15:43:06 责编: 武静

天长警方11月24日发布“警方通报”,通报了网传安徽天长市疑似殴打学生视频的情况。天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教体等部门联合展开调查。经初步查明,该视频内容基本属实,涉事人员信息正在排查中,相关调查情况将尽快公布。(11月25日安徽网)

在视频中,两名学生被逼下跪自扇、互扇耳光,还被威逼者连踹数脚,倒地再起来跪下,看起来的确让人揪心、惊心。目前,身背疑似书包的打人者,尚不清楚具体身份,但看起来也是稚气未脱的年轻人。这些本该在课堂上安静读书或者好好工作的年轻人,怎么就一身涙气,动辄对在校孩子狠命拳脚相加了?

而从网上发布的大量校园暴力视频来看,也的确值得我们深思:扇耳光、逼下跪、拳打脚踢、拔光衣服、烟头烫等等,一旁往往还有众多学生或围观,或手机拍摄,如此残忍的手段,如此冷漠的态度,怎么会出自同为在校生的群体中?而且,频发的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越来越呈现施害者低龄化、施害行为暴力化、手段多样化等特点,让本应美好和谐的安静校园蒙上了暴力的阴影。

校园欺凌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其严重性不得不引起高度警惕。据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一份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报告显示,每年约有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学校暴力和欺凌。据最高检今年5月份发布的数据,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407人,起诉5750人。

可以说,针对在校生的校园欺凌和校外暴力,远不止于此。更多案件或是遭受欺凌的孩子选择了沉默,或是达不到刑事层面等。为此,但笔者查询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针对校园欺凌中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学生实施的轻伤害难以追究刑责,甚至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其处罚力度起不到警示作用,更不能达到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效果。

校园暴力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法治问题。减少“校园暴力事件”,不但需要从社会、学校、家庭、学生自身等方面入手,明确社会、校方、家庭等各方责任,并健全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平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还应从法律层面,修订相关法律条文,尤其是校园严重暴力行为,可否考虑适度降低校园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事件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明确其承担校园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减少校园欺凌与暴力行为,还校园以安宁与清净。(作者 杨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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