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徽评
徽评:师德“红线”更是法律“底线”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19-11-28 15:08:28 责编: 武静

中小学教师不能擅自兼职和兼薪;中小学幼儿园老师都不得侮辱、虐待学生……昨日,省教育厅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规范行为各划出13 条红线。(11月28日新安晚报)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既要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又要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同时还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因为教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但是,近年来一些违反师德的现象在教育界屡见不鲜,性侵学生,学术造假,体罚学生,谩骂侮辱学生,向学生推销学习辅导资料获取回扣等,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导致教师的名声不断下滑,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师德师风建设是打造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的重要方面。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传授的不仅是知识,也是价值观。作为教师,应有教育教学的艺术、平等待人的良知。不管是面对优秀生、中等生还是学困生,都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不仅不能歧视学困生,还应对他们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因此,师德底线对于提升教师素质、规范教师行为、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 在各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中,普遍将“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纳入其中,凸显着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中也不难看出教育部门整顿教师队伍的决心。

但是,从本质上讲,教师侵犯学生权益不仅是师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师德“红线”,更是法律“底线”。各级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不仅是全体教师员工必须遵守的一种约束机制,更应该成为这一群体时刻牢记、恪守的法律底线,一旦踩踏红线,进而有猥亵、骚扰学生等犯罪行为,就不是教师资格的“一票否决问题了。

可以说,师德这一项软环境建设,任重而道远。要从根本上提升师德,必须建立一套与师德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一方面,给教师相应的保障,提升教师的职业尊严感和幸福感;另一方面,也要切实建立优胜劣汰的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师德监督和评价体系,让教师自觉自愿地遵守师德准则、履行职业使命。(作者 逍遥子)

    相关新闻
徽评 :“导师带徒”不能“闺女穿娘的鞋走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