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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佩戴口罩” 入法 更要入心入行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0-06-07 10:06:47 责编: 武静

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遮掩口鼻,患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或在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流行期间应当佩戴口罩。2020年6月4日开始,安徽省司法厅就《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6月6日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咳嗽、打喷嚏时不遮掩口鼻,得了流感不佩戴口罩……这些都只是关乎个人习惯的生活细节,但却给他人带去健康安全隐患,同时也跟愈发文明进步的社会格格不入。

在大家的传统观念中,文明行为多属于道德范畴,靠的是教育引导,靠的是自律意识。一些不文明的做法,由于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影响有限,一些人觉得是“小事”,偶尔为之也无所谓。而其周边的人,抱着事不关己态度的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选择视而不见,独善其身。

疫情就像一面放大镜,很多“小事”不再小,很多“偶尔为之”,也不再事不关己。比如“戴口罩”,戴与不戴,关系的不仅仅是个人,而可能是整个社区、单位,甚至是防控大局。应该说,疫情防控期间,绝大部分人都做得很好,但仍有个别人把不文明当个性,不戴口罩还不听劝阻,甚至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这种行为早已超出了道德范畴,用法律的力量进行刚性规范,非常必要。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通过立法的方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能够引导公众摒弃不文明行为,值得肯定与鼓励。同时,同时对不文明行为的执法与监管机制也要细化,否则条例就难以落实。要真正提高公众对文明条例的敬畏意识,还需要严格地执法。对于违反文明条例的人,执法人员要依法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出文明条例约束力和震慑力,从而自觉遵守文明条例。 

一个文明社会的形成,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既需要柔性的治理,也需要刚性的制度。用法律为文明护航,在唤起人们文明意识的同时,让人们对文明形成敬畏,最终推动文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要把“流感须戴口罩”写进法条,让“外出戴口罩”入法、入心、入行,各地也有必要根据当地情况,在举一反三中进行梳理,在强化地方立法中加以治理。(作者 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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