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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为何“正义的啤酒瓶”能迎来一片点赞?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0-07-01 15:19:14 责编: 武静

昨天,一个小视频火爆朋友圈,一男子持刀进入大连一家超市进行抢劫,随后与店员展开搏斗,一名店员拿起啤酒瓶对抢劫男子头部连续暴击至少9次,抢劫男子最终被砸晕。当地警方在通报中称,“店员手部被划伤后持酒瓶进行正当防卫”,警方立即临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报道显示,6月17日,大连一家超市内,一男子进店后持刀抢劫,店员展开搏斗,在缠斗中,店员操起身边啤酒瓶,对抢劫男子头部连续暴击至少九次,砸了6个啤酒瓶。然后店员率先撤出小店,抢劫男子站起来晃晃悠悠的,企图逃走,终于晕倒在了店内,被警方抓获。  

案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对店员勇斗歹徒的行为进行了定性:正当防卫。这个定性,体现了法律相关条款的立法意旨,也应该成为对正当防卫行为进行定性和说明的先例。警方公告发发出后,随着视频一起上了热搜,网友看后也是一片叫好:“这是正义的啤酒瓶“”英雄的啤酒瓶。”

对着歹徒头部连续暴击9次,砸烂了6个啤酒瓶,为什么没有影响案件的定性?为何店员的这次“自卫式”暴击迎来一片点赞声? 我们不妨来看一看《刑法》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就很明白了,按照专家的说法,正当防卫之“正当”,应该被理解为对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定性,而非是对防卫行为的定量。本案案发时,店里只有一个人,如果不还击,歹徒暴行必然得逞,难免不继续犯罪;而店员在与持刀歹徒打斗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受到歹徒暴力伤害,毕竟店员的反抗违背了歹徒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店员顺手抄起旁边的啤酒瓶,敲击对方9次,这样的反击并没有超出“明显必要”的限度。

现实中,每一个普通公众都难以避免遇到各种暴力侵害的可能。在此类危急时刻,如何判断这些非法暴徒的真实目的?谁能保证这种抢劫之后不害命?判断侵害者的行为动机,如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边界,再如何据此折算至与自己的体力及肢体活动能力相当的行为反应烈度,以符合正当防卫之正当,这绝不会是立法者的本意所在。 所以,正当防卫之“正当”,不是对防卫行为的定量限制,而只是对防卫行为的定性而已。但是,如果正当防卫的超出了限制,就不能以此论断。如歹徒已然被击昏后,失去意识,店员持续伤害,这显然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 

我不并不非是要鼓励所有遭受或可能遭受暴力威胁的人,都要进行反抗,但“法不向不法让步”是正当防卫的本义所在。当面对暴力不法侵害时,我们决不能一味退让,反抗暴力者并让这种呼声燃起周围人见义勇为的勇气,让犯罪分子知难而退,也才能让更多“正义的啤酒瓶”站出来。(作者 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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