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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用身份证替代老年证 还可以做得更多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0-07-09 09:09:02 责编: 武静

近日,安徽省卫健委和省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我省在充分汲取兄弟省份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启动“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工作,今后老年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就可享受相应优待。(7月8日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老年人优待证,即人们通常说的老年证,凡年满60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县级以上老龄办免费领取。各地对老年人都有着许多优待,体现了政府对老年人群体的关爱之情,弘扬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持有老年证,可以享受当地规定的“诸项优待”。

对不少老年朋友来说,“老年优待证”是退休后享受社会福利的重要证件,然而现实中使用起来却没有想象中便利,老年优待证在日常生活中就有频繁“添堵”的情况。比如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村多数老年人甚至都没有办理老年优待证,而许多优待老年人的窗口只能凭老年优待证享优待,带来很多不便。 

实际上,当今的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已经完全可以用身份证替代相关证件。身份证包含了公民的相关信息,具有法律效应和权威性,用它作为老年福利的通行依据有其合理性、合法性。以浙江省为例,该省将老年人享受老年优待政策的有效凭证从“浙江省老年优待证”,扩大至身份证、优待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等能够证明年龄的合法证件。凡是持有其中一项证件的,都可享受优待。而且,外地老年人前往浙江观光旅游、探亲,持有能够证明年龄的合法证件的,享受与本省老年人同等的优惠待遇。

我们欣喜地看到,各地在方便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程序和手段更加符合实际和人性化。“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更便于老年福利政策的推行,也体现了国家政策强调公平的初衷。随着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群体的人口数量日益庞大,办理老年证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等社会资源,势必造成浪费。“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既节省了社会资源,又方便了老年人群体。这种与时俱进的做法,可谓双赢之举,值得各地借鉴和大力推广。建议各地在今后的工作中,考虑将类似的优惠和服务扩大到更多关联证件,以更好地服务群众(作者 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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