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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占用重罚! 对“生命通道”应再多几分敬畏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0-10-10 10:28:40 责编: 武静

连日来,广西高速交警部门在G7212柳北高速公路合浦往北海方向337公里处,相继查处近百起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在安徽铜陵境内,也有两名网友国庆期间共拍下了42辆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图片,并举报至交警部门,目前交警部门正在核实。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是小事。逢年过节车多路堵,高速应急车道不应急,似乎成了节日通病。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150万起,这个数字每年还在逐渐升高。众所周知,应急车道是专门给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使用的专用通道,素有“生命通道”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然而每到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时,部分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行为依然时常出现,还会影响交通救援。占用应急车道,对交通违法者来说,不过是一次随性的行为,但是对需要通行的生命垂危者而言,却是生与死的毫厘之差。

高速应急车道被称为“生命的通道”,一旦被占用,“生命通道”被堵死,使特殊车辆无法通行,不仅可能拖延道路疏通时间,而且还可能延误生命的救治。因此可能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会危害人的生命安全,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因为一些人图省事、抱侥幸,阻塞应急车道,而让流血的生命等不来救援,这真的是对生命的犯罪。谁能保证,我们自己有一天不会是那个跪求车辆让道的受害者?

不占用应急车道应成为社会共识。这不仅是一个应急意识、公共安全意识问题,而且是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生命通道”一旦被堵塞,给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后患。这是典型的违法违章的交通安全无意识行为,而且也是缺乏生命敬畏意识问题,是“交通安全之痛”,容易产生公共草地悲剧。

应该说,对于非法侵占应急车道行为,全国各地每年都在整治,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几乎成了难以治愈的顽症。这虽与部分驾驶人守法意识不足、规矩意识、安全意识缺失,素质不高有关,但是与管理乏力,违法成本低,处罚不力也有一定关系。在我国内地,堵占应急车道等行为属于轻微违法,最多行政处罚了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可处以200元罚款、扣6分。这样的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让其长记性。所以在多年来的两会上,有代表委员建议,侵占应急车道应该入刑。

不占用应急车道应成为社会共同自觉。应急车道不是自家自留地,岂能随心所欲侵占。确保应急车道畅通无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既不能光靠自觉,也不能“基本靠吼”。首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甚至从驾校开始强化教育,让每个司机都从内心树立生命至上的思想,尊重生命,敬畏生命,遵守法律,真正做到文明出行,不占用应急车道,保障应急车道畅通无阻。其次是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像治醉驾一样治理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再者,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激活社会公共责任,提升公众法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于每个驾驶人而言,如果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就不能沿袭占用应急车道的陋习。

对于管理者而言,只要相关部门真正提高公共应急管理水平,做好应急预防和介入措施,仍可避免高速上发生的种种尴尬一幕。于平时,应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惩治,提高日常交通管理力度。于节假日期间,在常规治理外,还要有应急预案,加强巡逻密度,提前做好预防,如此,才能树立起对“生命通道”的敬畏意识。 (作者 王恩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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