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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根治欠薪顽疾 还须依法治理系统治理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1-01-02 09:36:19 责编: 武静

我省自2020年11月中旬起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675人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785个。各地人社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发现的欠薪问题及时处置,共为268名农民工补发工资待遇398.3万元。(1月2日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临近岁末,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迎来高峰。农民工作为建设者,用汗水让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让一条条道路通江达海,让一条条高铁飞驰南北,让一座座桥梁横贯东西。改革开放40多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成为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尤其是在当下,新生代的农民工对于物质的追求、对报酬水平的追求要高于以往。可以说,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当下,农民工欠薪问题在一定时间、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并成蔓延之势,这有其复杂的成因。其中,包括用人单位遇经营困难,频发性恶意欠薪,农民工话语权缺乏和自我维权的能力不足,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一些领域“不签劳动合同”做法盛行等。在对待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上,不把欠薪当回事的个人和企业大有人在,一些单位和老板是“有钱就发,没钱就先欠着”,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实际上,为了从根本上遏制恶意欠薪的蔓延趋势,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后的司法解释也阐述得清清楚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撑腰”还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任何恶意违法欠薪的用工单位,都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治,决不手软,必须要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首先,要加大清理欠薪执行力度,要有足够的震慑作用,确保农民工足额拿到薪金,要让相关用工单位付出足够的违法欠薪代价;其次,要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薪资的有效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靠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工作需要的长效机制。(作者 杨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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