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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评:治理城市内涝须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 安徽新闻网 2021-08-09 09:14:40 责编: 武静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市内涝治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城市为何总“看海”?此次实施方案对城市内涝提出了哪些治理妙招?城市内涝顽疾能否根治?(8月9日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城市中“看海”,城市中“捕鱼”,甚至城市中“冲浪”,在夏日的雨季,这些“奇观”不断成为新闻热词。雨季不再有任何诗意,反而成了中国大大小小城市的伤痛,甚至是灾难。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不仅体现着城市治理的智慧与能力,也检验着城市治理能否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城市内涝固然与降雨强度大、范围集中密切相关,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也是其关键影响因素。业内专家坦言,目前整个内涝防治体系与现代化的城市发展需求不匹配,城市缺少现代化内涝防治体系,除了管网建设不足,蓄、滞、分、净、渗、调与河湖水系整治等综合性手段也缺乏配套。

因此,各城首先要坚持以防为主,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聚焦发力,扎实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回应民生关切,符合治理之道。安徽此次就明确,在城市规划建设更新过程中,尽可能留白增绿,加强城市河、湖、沟、塘、湿地保护和修复,提升城市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维护城市基本蓄排平衡,加强与城市防涝设施的衔接和协调,优化城市水系格局,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同时,要治“城市内涝”的病,还必须克服城市管理者的“面子工程”病,压实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面子工程即政绩工程,往往给城市管理者带来冲动和盲从,从而诱发建设中“顾脸不顾腚”的现象频发,从而再留下“内涝”等发展后遗症。不妨把城市排水直接立项为“面子工程”;把城市排水立项为城市发展首务,城市排水管网不达标,其他城市功能建设不准开工。

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只有城市管理者和决策者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维护当作改善民生不可缺少的一环,将城市排水防涝责任落细落小落实,才能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到位,让人民满意。(作者 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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