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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 | 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四大战役”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3-25 09:26:37 责编: 武静

薛江武

 

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安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服务战“疫”、促进发展“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上不能缺位,也不可缺勤。全省检察机关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的目标任务,善用法律监督职能,助力打赢“四大战役”。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作为“全链条”防控中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战“疫”全胜目标,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有关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暴力伤医、生产销售伪劣医护用品、妨碍公务等破坏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秩序的各类犯罪坚决快捕快诉、从严惩处,积极释放维护防控秩序的“检察信号”。要加强对全省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监督,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强化跟踪整改,坚决防止疫情防控“高墙空白区”。要运用公益诉讼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涉“疫”公共卫生防护领域,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助力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深入打好扫黑除恶“持久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三年为期的决胜之年,面对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的重大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围绕安徽检察版“一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省市检察院统一把关、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律提前介入制度,探索实行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群众反复举报的线索,以及长期没有进展的案件,确保千余起涉黑涉恶案件快诉快审,把牢案件质量关。强化深挖根治,注重挖掘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持续开展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专项监督,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摧毁性”打击。助力综合治理,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区域性治安顽疾、行业乱象,制发更多高质量的行业整治检察建议,推动形成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持续打好服务民企“主动战”。当前,安徽民营经济发展既面临着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内部疫情防控影响的双重压力,也面临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等多重机遇,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关于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围绕服务全省“四送一服”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秩序的各类犯罪,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坚决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1条”规范,建立健全涉民企案件“一把手”负责制,持续深化涉民企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涉民企案件由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审查定案的“双审机制”,为民企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组织实施全省检察长会议确定的服务民企“351”工程,畅通民企申诉渠道,提高答复效率,在细化服务举措上下苦功、用真情,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聚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三大攻坚战”上要站高谋远、瞄准靶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铸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共防金融领域“灰犀牛”事件。聚焦精准脱贫,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让追回资金尽快发挥效用,组织开展“因案返贫致贫大摸底、大走访”专项行动,做到“应救尽救”。聚焦污染防治,发挥刑事打击和公益保护等职能,突出重点地区和流域,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必将取得全面胜利,经济社会发展必将稳中向好。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决心、千磨万击还坚劲的毅力、重担在肩不言弃的担当,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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