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一十三次主任会议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2-05-18 08:10:06    责编: 武静

本网讯(记者 范孝东)5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三次主任会议在合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宋国权、谢广祥、刘明波、沈强、魏晓明和秘书长白金明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在实践中有许多新做法、新经验、新特点,形成和发展了习近平经济思想,为高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根本遵循。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法定职权,加快推进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实施电力法办法等立法进程,认真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加快修订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积极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新的监督职责,强化人大经济监督职能作用,为我省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供法规制度供给。聚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认真审议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加快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高质量办理省人大代表有关意见建议,依法助推青年工作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三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于5月25日至27日在合肥召开,建议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学习贯彻栗战书同志在安徽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草案)》;审议《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审查和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的决定》;审查和批准《马鞍山市文物保护条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22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021年度述职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所作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