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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时评 | 留“迹”更要留“绩”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8-12-04 08:40:52 责编: 武静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强调“这种状况必须改变”。这番话洞察基层时弊,直指问题要害,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可谓振聋发聩。

“痕迹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方法,其初衷是通过保存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客观记录干部履职的总体过程及实际成效。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便于日后查证,只要运用得当就能倒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痕迹管理”逐渐变味,诸多怪事正如媒体报道:一个贫困户建一份档案必须填写24页;搞一次“卫生清扫”需要9份档案;基层干部各类考核记实簿、履职手册、日志等达11种之多……既占用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又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可谓误人、误事、误形象。

有些问题表现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痕迹管理”变味,究其根本是官僚主义“逼”出来的形式主义。有的上级部门过于依赖“痕迹管理”,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导致“痕迹管理”变成“管理痕迹”;有的上级部门把“留痕”当作工作“指挥棒”,要求下面“凡事留痕”以备查验,鼓励基层“完美留痕”以供评比,助长“材料出政绩”等不正之风;有的上级部门对“留痕”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条目过细、或重复过多、或标准过高,导致基层干部不堪重负,不得不以形式主义对付官僚主义。当然,少数基层干部认识有偏差、作风不踏实,也是“痕迹管理”变味的重要因素。

“痕迹管理”只是一种手段,从来不是目的。如果就事论事,纠正偏差不难,关键是正本清源,科学界定“痕迹管理”的适用范围、目标定位、效果导向。只要本着简便有效的原则,坚决清除不必要的“留痕”,善于运用科学手段“留痕”,就有可能把干部从“过度留痕”中解放出来。这是治标之策,治本之策则是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刹住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歪风。落实到干部管理,要注重科学办法,切实管到位、管到点子上,真正做到以实干为导向、以实绩论英雄。上级部门既要在“痕迹管理”中看干部留了什么“痕迹”,更要在生动实践中看干部干了什么事、干成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坚决防止“干得好不如写得好”“工作好不如材料好”等不正常现象。这样才能提振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引导干部把更多时间用在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上来。(吴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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