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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评论 | 药品集中采购降价不可降质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8-12-18 09:20:12 责编: 武静

日前,国家组织“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拟中选结果公布。此次试点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等11个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组成采购联盟,汇总了这些城市的相关用药数量,在采购公告中明确了每个药品品种的采购量。与试点城市去年同种药品的最低采购价相比,集中采购试点药价平均降幅为52%,最高降幅达96%。

多年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饱受诟病,各地医疗保险支出压力不断增加。其中,药价偏高是一个重要原因,“医生给患者开成百上千元感冒药”的新闻时有所见。调查显示,在药品销售价格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与合理利润仅占较小部分,药价中比例最高的是销售费用和市场推广成本等,这是不正常的现象。

长期以来,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很多环节都要层层加价,导致零售价居高不下,高达出厂价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尽管近年来我国减少了药品的流通环节,但医院和医生在药品选择上仍具有较强话语权,造成恶性循环:为占据市场份额、提高销量,药企必须提高营销成本,低价药就变成了高价药,为此“埋单”的则是广大患者。不少财力捉襟见肘的患者,因买不起药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见效慢、疗程长、副作用大的低价药保守治疗,甚至干脆放弃治疗。在“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受高价药所累。

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避免药企“二次公关”、医院“二次议价”等弊端,挤掉了药价中的营销水分,使药价大幅下降,消费者能以较低价格用上品质更高的药品,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下一步,试点城市相关部门应确保中选药品顺利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由于带量采购为销量做了“兜底”,保障了中选药企的产品销路,药企节省出大量销售费用,能够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放在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上来,有利于促进药企长远发展。此外,通过市场协调和配置资源,合理、良性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能够逐步塑造起来,医保开支也将得到有效控制。对消费者、药企和相关部门来说,带量采购不啻为一项“三赢”的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药品降价和招标当中,曾出现过“超低价中标”现象,即中标价远低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与市场规律严重不符,结果导致偷工减料、药效下降。“为降价而降价”“降价又降质”与带量采购的初衷背道而驰,应当引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防控,确保药品带量采购降价不降质,让消费者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放心药,把试点经验和做法推广到更多地区,让更多人受益。)(殷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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