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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好“黑榜”就是另一种“红榜”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3-19 08:34:57 责编: 武静

全国两会记者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要再为企业的行为背书、站台;2019年将对著名品牌、知名商标进行清理,在政府榜单上,只有黑榜没有红榜。

所谓黑榜,是企业违法经营黑名单;所谓红榜,则是“驰名商标”“免检产品”之类的荣誉。“只有黑榜没有红榜”,意即政府的职责是守住市场底线,不再以公信力为企业作担保。

长期以来,政府评选各类红榜几成惯例,公众也习以为常。客观而论,其中不乏良好用意:一方面鼓励企业争先创优,树立品牌意识;一方面引导消费选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但现实中,此举带来诸多弊端:其一,政府评定红榜,给予一些企业大量优惠政策,使其产品获得巨大竞争优势,导致不公平竞争。其二,评定过程公平公正难以保证,有些部门与企业暗通款曲、权“榜”交易。其三,政府为企业背书,一旦相关产品出现问题,势必使政府部门公信力受损。这些年,因产品质量问题而红榜变黑榜的例子时有发生,如西安地铁三号线劣质电缆品牌竟是“陕西著名商标”,内蒙古鸿茅药酒曾被多地通报违法,却长年戴着“驰名商标”帽子。种种教训表明,红榜异化为政绩指标,不但不能有效管理市场,还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政府取消一切著名品牌、知名商标评选,是厘清边界、回归本位之举,也是大势所趋。实际上,红榜一直呈缩减之势:2008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废止“免检产品”“名牌产品”评选活动;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广告宣传;2017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叫停地方政府评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做法,再到今年进行全面清理,可以说方向明确、一以贯之。但也要看到,现实中对红榜“恋恋不舍”者不在少数,“闲不住的手”并未因为叫停而归位。去年媒体调查发现,“著名商标”被两度叫停后并未销声匿迹,有的地方突击公示上千项著名商标,有的地方改头换面进行评比,有的地方将评比转交给下属协会继续进行。之所以敢逆潮流而动,种种利益纠葛之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企业发展需要认可,消费者选择产品需要依据,红榜不应取消,只是在认定过程中需要严格规范。换言之,红榜“无罪”,“有罪”的是个别执行的人,只要用制度把人管好了,红榜依然利大于弊。

此说看似有理,但细究起来,理法上混淆了市场行为与政府职能的边界,逻辑上有偷换概念、误导公众之嫌。政府评红榜,首要问题是“能不能”,而不是“怎样评”,如果根本“不能”,就谈不上“怎样评”。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职责是做好监管、守住底线,至于产品好坏、信誉如何,消费者自有口碑,市场自能作出评价。政府评红榜,以公信力为企业背书,无论过程是否公正,做法本身就已越界。因此,这不是一个如何让评选过程更加公正的问题,而是政府如何守住权力边界不越位的问题。政府把“黑榜”做好了,其实就是另一种的“红榜”,当然,这个“红榜”不是具体所指,而是政府部门的口碑与公信力。

“只有黑榜没有红榜”,不仅是政府厘清权责边界的应有之义,也是对企业找准定位的合理引导。取消各类品牌评选,并不等于不要品牌建设,恰恰相反,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更多以优质产品为基础的名优品牌作支撑。品牌来自市场的大浪淘沙、消费者的口口相传,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让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品牌才能立得住、立得久。而“闲不住的手”能否归位,也并非一句叫停可以解决,祛除附着在红榜上明里暗里的利益,以及冲动的政绩考量,才能让“闲不住的手”忙在该忙的地方。(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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