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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 | 信息公开应重常态少“例外”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05-07 08:38:04 责编: 武静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11年,“修订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条例除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十五类信息外,还规定了不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情形,意味着今后滥用信息公开“例外”原则的情况将得到有效遏制。

日益开放透明的时代,不断增长的公众要求,促使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信息公开,社会各界也把信息公开作为衡量政府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尺之一。此次对条例的修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也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但从目前情况看,虽然中央要求掷地有声,民意呼唤真真切切,但信息公开仍存在“两头热中间冷”问题,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有时“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则处于“政府半推半就、群众半信半疑”状态等。

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时有“梗阻”,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地方政府落实《条例》过程中缺乏细化、可供操作的办法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公开理念不到位。有的政府职能仍未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根深蒂固,不敢主动公开;有的官员懒政思维作祟,能拖一时是一时,推一推才动一动,能不公开就不公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地方一碰到城市拆迁、财政预决算这样的“敏感地带”就马上“卡壳”,对自身既得利益、“隐形福利”不愿公开。对信息公开认识程度存在差异,让一些地方和部门以保密需要、不属于政府信息等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导致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不平衡、不充分。

互联网时代,小问题不及时解决,极易引发舆论风波,加快谣言传播速度,影响政府公信力。对不公开、假公开、慢公开、公开不全不细不详“亮剑”急迫且必要,打通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就要从破除服务意识不强、懒政作祟、利益难舍等症结入手,强化监督机制,倒逼官员增强“阳光意识”。

严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理应在各级政府考核中占据重要位置。如果考核干部、考察政绩中缺了这项,就难以让官员真正重视依法行政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近日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将政务公开纳入考核并加大分值权重,无疑将给地方各级政府传递一定压力,激励官员负责担当,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时,督促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强评议。政府信息公开,是公众有效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的前提,既需要自上而下监督的勇气,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自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必须重视社会评价作用,毕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归根结底还要公众来评价。应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健全公众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才能防止权力运行“暗箱操作”,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自行“为民做主”做法引发不和谐因素。

重问责。问责失之于软,现有标准未能成为“硬杠杠”,对滥用信息公开“例外”原则的责任追究往往止于党纪政纪层面,难以产生震慑效果。比如,每年被媒体曝光的“僵尸网站”“睡眠网站”不在少数,一些地方尽管出台了相关问责办法,却鲜有实施,导致一些官员心存侥幸。动员千遍万遍,不如问责一次,强有力的问责才能让官员转变观念、履职尽责,信息公开的成效才会更显著。

随着信息公开步入“深水区”,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和领域备受关注,这就需要拿出敢于担当、敢涉险滩的决心,用硬手段啃掉“硬骨头”。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为契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刚性,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倒逼“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地,才能真正破除信息公开“梗阻”。(韩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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