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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莫让长租公寓“偏离跑道”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9-29 14:37:30 责编: 武静

■ 何 珂

长租公寓再一次走上风口浪尖。近期,广州、杭州等多地长租公寓“爆雷”,经营方作为中介拿钱跑路,房东失财,租户财房两失,多地发布风险提示和资金监管新规。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住房租赁企业存在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长租公寓由于标准化管理和贴心细致服务,备受年轻人喜爱,各路资本纷纷入局,行业站上风口。但长租公寓行业在规模爆发式增长同时,各种问题接踵而至。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至少有53家长租公寓出现问题,其中资金链断裂及跑路的共45家。长租公寓相继“爆雷”,与运营模式有着直接关系。一些公司“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即高价从房东手里拿房,低价租给客户,一次性向租客收取半年甚至一年房租,再按月短期付给房东。此外,长租公寓数量激增,鱼龙混杂的企业竞相进入长租公寓市场,长租从之前细水长流、稳定回报的经营模式,变成一场跑马圈地、使用复杂金融杠杆的疯狂游戏,不仅扰乱租房市场正常定价机制,更隐藏着金融风险隐患。

住房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一环。行业要发展,规范是基础。长租公寓乱象应尽快规范,制定行业标准,严禁“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房贷”等违规行为。建立全国统一长租公寓预警机制,发布各地租房市场参考价格,提醒房东和租客不要轻信差距过大的价格,实施统一规格租赁合约,对长租公寓企业落实备案制,不定期抽检审核,对违规行为、财务问题公开警示,防范卷款跑路现象发生。

此次《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监管。资金监管制度体现强监管特征,期待各地在职能部门统一监管下,缓解当前租金押金转移和跑路风险,降低长租公寓行业财务杠杆水平,加大企业自有资金投入水平,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速行业洗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其实,在大力发展租购并举、增加房源供应、改善租房体验、补齐住房体系“租赁”短板等方面,长租公寓前景看好。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长租公寓不能“偏离跑道”,不能只有“资本思维”,还应回归房屋租赁服务本质,真正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一种选择,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促进整个房屋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托起群众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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