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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引导科研创新回归初心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11-03 15:07:31 责编: 武静

■ 武长鹏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经过第三次修订,日前已正式公布,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科技奖励制度一系列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新版条例力图通过调整“指挥棒”,以更加透明严谨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同时避免过度的功利导向,引导科技工作者回归科研初心。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时期的发展,都对加快科技创新提出更为迫切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必须向科技创新要答案。

奖励聚焦于“人”。科技创新的核心,在于独立自主的核心技术,在于能够突破核心技术的高科技人才。此次修订的《条例》,在奖励制度上改变过去的“重项目轻个人”状况,将“人才”摆在首位。例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授予对象,是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中国公民。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的,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授予主体,也均是个人或组织。同时,我国坚持推进全球化和多边主义,越是面临封锁打压,越不搞自我封闭、自我隔绝,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就是要授予并激励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加大监督惩戒力度。对科研不端“一票否决”、对跑奖要奖“零容忍”、对违规人员持续追责,国家科技奖励才能更公正、更权威,进一步为科研人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引导他们专注研究、发挥潜能。修订后的科技奖励,禁止使用国家科学技术奖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在制度层面加强了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和监督惩戒力度,坚决杜绝“刮去别人的标志,印上自己的商标当创新骗取奖励”等科研造假行为。提名者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重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对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阶段违反伦理道德或者科研不端的个人或组织“一票否决”,建立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促进科研诚信建设。

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一切障碍,才能释放“第一生产力”的无限潜能。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立破并举、涤旧生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才能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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