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徽新闻网 > 评论
安徽日报|岂能让抄袭剽窃者成为榜样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12-29 15:08:32 责编: 武静

■ 刘 振

近日,100多位编剧、导演等影视圈业内人士发出联名信,点名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屡屡以导师、嘉宾身份出现在各类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唯收视率、流量论的做法引起反感,业界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这是基本常识,也是行业底线。文艺作品、影视编剧对原创性的要求高,需要耗费大量心血才能完成一部原创作品,而抄袭剽窃者通过模仿情节、融合文字、改头换面等方式,轻轻松松完成作品,堂而皇之出版获利,这种行径为人不齿。郭敬明、于正均因抄袭被原创者告上法庭,最终判定侵权行为属实。但他们均未在限期内向原作者公开道歉,反而在风波过后,照样“重出江湖”,写作、拍戏、上节目赚大钱,担任评委“指点江山”,明显有悖常识与常理。

当然,一个人曾经抄袭过,不代表他所有的作品都是抄袭,也不代表他就要被彻底封杀。如果郭敬明、于正能够诚恳道歉,用原创作品来证明自己,想必能够洗掉污点,重新赢得尊重。但事实并非如此。抄袭污点不但没有阻断他们的行业发展道路,反而成为“越黑越红”的资本。舆论的争议没有带来多少损失,反而让他们成为“流量名人”,成为娱乐节目与资本的座上宾。两人近期作为“导师”,在节目中表达的一些观点,是对专业价值的扭曲,有些言论前后矛盾,被网友戏称为“诡辩大师”。

一些抄袭者擅长利用粉丝心理和网络传播特点,通过各种出位言行上热搜、博眼球,表现自己的“商业价值”。但他们能够在批评声中“风生水起”,不仅是靠自己的“能力”做到的,还有背后平台与资本的导向和支撑。正如观众所说,这些节目有利用这些争议人物刻意制造矛盾冲突获取关注度和点击量的嫌疑。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抄袭者被业内同行反感抵制,却挡不住他们频频被邀且身价高涨。在资本主导的流量大戏中,导师品行不重要,节目导向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聚起巨大流量,获得巨大利益。如此看来,抄袭者能够“风生水起”,虽有悖常理,却也不难理解。

问题是,并非所有的存在都是合理的。娱乐节目将抄袭者奉为“导师”,扭曲了价值观,损害了行业生态,对潜心创作者更不公平。倘若纵容抄袭者“越黑越红”,给青少年树立的是什么样的榜样!正如联名信所言,吸毒嫖娼的艺人都受到了惩罚,一些有道德问题的艺人也被限制出镜,为什么被法院判定为抄袭剽窃却还能被资本和平台追捧,这种“审丑”行为不应该再继续下去。

影视圈业内人士“振臂高呼”,或许是改变的开始。影视行业健康发展,应当划定职业底线,建立惩戒机制,对司法惩戒进行精准补充,让抄袭者付出远超抄袭成本和收益的代价。对于一再无视底线的从业者和平台,理当以行业自净断了他们靠抄袭、靠炒作“恰饭”的念想。说到底,公众期待的不是封杀谁,而是建立有约束力的规矩和良好环境,形成尊重原创、抵制抄袭的行业常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