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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差评”不能被刷掉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1-07-27 14:50:33 责编: 武静

电商平台是主流购物渠道之一,消费者动动手指即可挑选心仪商品。浏览商品过程中,“好差评”是影响消费者判断的重要依据。据《工人日报》报道,部分平台不再设置“好评”“中评”“差评”等直观评价,而是以关键词的形式呈现评价,还有部分平台商家以返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删除差评或重新给予好评。

有平台表示,当前普遍存在花钱刷好评、恶意打差评等行为,有买家充当“职业差评师”,以打差评为由索取钱财,评价机制难以客观反映实情。不久前,杭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发现,当地多家品牌公司涉嫌通过组织人员“刷好评”牟利,多达百余家店铺有过花钱请“枪手”经历。实事求是地说,现有评价机制存在不正当竞争隐患,既侵犯商家合法权益,也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平台以关键词、下单量、回购率等形式调整商品排名、展示权重,有利于更加客观呈现商品信息,有其合理性。

然而,若对现有评价机制“一刀切”,则是因噎废食。平台不再设置“好中差”评价分类后,消费者无法通过浏览他人评价信息形成准确判断,仅能被动接受平台推送的信息,事后也难以就购买体验发声,给了平台与商家暗箱操作的空间。《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商家隐藏评价分类,不仅侵害消费者正当权利,也影响了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得不偿失。

呵护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参与。监管部门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相关平台限期恢复原有评价机制,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在保留评价机制基础上完善反作弊系统,通过“AI判定+人工审核+用户举报”,全方位打击批量刷单、恶意差评等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对违规商家采取警告、限流、强制下架等处罚,引导商家合法经营。对消费者而言,“点评”既是基本权利,也是应尽义务,要自觉抵制“好评返现”诱惑,不做刷单“枪手”,让评价反映个人真实想法。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网购需填写手机号码、个人住址等真实信息,部分消费者打差评后被商家电话或短信“狂轰滥炸”,最终因害怕报复而被迫删除差评。针对此类情况,应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第一时间收集关键证据,采取报警、平台举报、媒体曝光等手段,让不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与道德谴责。商家应理性看待真实的“差评”,总结自身不足,提高商品质量与服务体验,收获“好评”,赢得口碑。

■ 梅 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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