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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民法典,念好“三字经”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6-02 09:54:22 责编: 徐文娟

盛世立法,典范天下。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由此迈入“民法典时代”。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在法律体系中,如果说宪法是天空中高扬的旗帜,那么民法就是大地上坚实的脚步。”立法5年磨一剑,民法典开启中国民事法律新时代;司法踏上新起点,民法典开启执法新征程。从民法到民法典,一“典”之加,映照立法水平质的提高,呼唤执法水平同步提升。实施民法典,要念好“三字经”,把这份关乎14亿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权利宣言”,切实落实成维护14亿人民奋斗发展、幸福生活的“护航保障”。

念好“民”字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为邦本,法系根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1950年4月,新中国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也是新中国第一部民事法律。刚刚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以“法典”命名,表明凡是纳入民法典的规则,都是基础性、典范性的;以“民”命名,标明民法典紧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立法、依靠人民,民之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编纂过程中,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今年两会期间,根据代表委员等各方意见,民法典草案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凝聚人民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民法典完整画卷上,始终贯穿着“人民至上”理念。由此推之,一切法规从制定、修改到落实,都应念好“民”字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念好“法”字经,坚定学法普法守法。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成文法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先后4次启动制定民法典,因立法条件尚不具备被搁置,但民事法律立法的脚步从未停歇。改革开放以来,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出台,民事法律规范体系逐渐完备,几十年来制定民法典的愿望一直在立法工作者和法学家心中占据着“C位”。2015年第五次启动立法、刚刚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兼具基础性与典范性、历史性与时代性,既确认个人享有各项具体民事权利及边界、又保护个人正常行使和主张权利,既全面确认各类主体财产权满足物质生活需要、又广泛确认人格权满足精神生活追求,涉及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覆盖全民不分男女长幼“从胎儿到坟墓”的生命全周期。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念好“法”字经,落实民法典,必须坚定普法、学法、守法,既做遵行法律的自尊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当遵行法律的尊人者、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全国普法,把民法典普及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走进中小学课堂、普及到乡村社区,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民学法,人人自觉学习民法典,知权利、晓义务,知戒律、维权益。全民守法,遵守民法规则、守护法律尊严、守望和谐发展。

念好“执”字经,坚决维护法律生命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人民守法、社会有序,个体违法、损人害己,执法公正、法自生威,执法不公、法威受损。古往今来史实表明,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来自公正执法。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违法不究,再好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的“纸老虎”。民法典是新中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贯穿每位公民的一生,涉及生产生活的所有领域。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事权利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比如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并规定一系列保护制度,是与时俱进的立法创新;比如回应疫情防控新问题针对监护人制度、征收征用制度的修改,是新矛盾倒逼的立法完善,等等,如何确保有力有效执行?“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念好“执”字经,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司法公信力,又要创新执法方式、改进执法方法,保障公平、维护正义,促进人民尊崇法律、信仰法律,提高法律执行力,增强法律生命力,提升社会治理力。

全面依法治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构成完整“链条”,一个也不能“掉链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与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让民法典内容与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行为规范,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 曹显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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