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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保护范围 明确禁止行为
合肥立法保护环巢湖十大湿地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19-12-10 08:51:23 责编: 徐文娟


题图:12月8日,一群反嘴鹬在巢湖花塘湖湿地上空飞翔嬉戏。 本报记者 温沁 摄


本网讯(记者 范孝东)对包河湖滨、巢湖半岛、庐江马尾河、肥东十八联圩、肥西三河等十大湿地实施依法保护,依法划定十大湿地保护面积和范围,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日前,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为环巢湖湿地保护立起一道法治屏障。

环巢湖现有湿地面积7.8万公顷,占合肥市湿地总面积的67%。这些湿地在涵养水源、改善入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巢湖生态的天然屏障。然而,过去由于围湖造田、缺乏管护等原因,湿地面积萎缩、功能减弱、生物多样性衰退,对巢湖水生态的保护作用明显降低。“对此,我们在前期执法检查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决定》,让环巢湖湿地保护管理有了‘硬拳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正杰介绍,《决定》的出台,对于强化环巢湖十大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进一步修复巢湖流域生态、促进绿色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决定》明确规定,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内擅自开(围)垦、填埋、取土、放牧、捕捞、引进外来物种、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排放湿地水资源、修建阻水排水设施,禁止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同时,禁止向湿地保护区域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或者排放未达标的废水;禁止破坏野生动植物繁殖区、迁徙地和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毒杀、电杀或者擅自猎捕野生动物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在保护方式上,《决定》规定,要采取建立环湖国家、省市级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对湿地进行严格保护。《决定》明确,合肥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和多元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生态补水、封育、退耕还湿、植被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移民搬迁等措施,扩大湿地面积,增强十大湿地生态功能。

“接下来,我们将以《决定》出台为契机,推动合肥市继续围绕巢湖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修复为重点,加快推进环湖湿地建设,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让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方正杰表示。

【编后】

保护生态要用好法治武器。《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的出台,构建更为完备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有效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监督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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