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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省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2020-03-30 08:52:00 责编: 徐文娟

2019年12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19年省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现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摘要公布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项目谋划。狠抓“十三五”规划目标落实,系统梳理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压茬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一批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十四五”项目储备,在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领域,谋划储备和实施一批具有新时代标志性的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落实项目用地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快速精准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统筹协调重大项目用能指标。

二、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加大民生领域投资力度,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编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专项规划。加大对农业生产、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基础设施的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纳入国家试点合作共建医院项目尽快落地,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社会发展领域短板。发挥合肥都市圈引领作用,加快发展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发展皖江示范区,高水平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大力振兴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标准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统筹推进“一圈五区”项目建设。在规划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和皖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

三、进一步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持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切实整改到位。继续加强对政府性投资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实施项目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投资预算安排有效衔接。

四、进一步严格项目全过程监管。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决策程序。加强举债融资项目审查。加强项目全周期跟踪服务,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及时听取、吸纳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做好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视察、调研、审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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